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未参加2024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册会计师限期申报材料的通知

天津会计
2024-08-14

天津注协通知.jpg


【 津注协【2024】57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12号)文件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组织开展了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截至2024年8月9日,有2名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师)未按要求申报材料。

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将作出如下处理:

1.未按要求申报材料的注师,应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注协〔2024〕20号)要求,于2024年8月19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2.在限期内未申报材料的注师,市注协将做出暂缓检查的决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联系电话:022-23399407


附件:未参加2024年任职资格检查注师名单


2024年8月13日


阅读4
分享
写评论...
推荐文章
1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