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戴轶婷等33人为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天津会计
2024-08-13

非执业会员批准.jpg


【 津注协【2024】54号】

各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我会审核,戴轶婷等33人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批准成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非执业会员参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办事指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办事指南”相关内容,自行下载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

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汇总表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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