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天津会计
2025-07-31

津财会〔2025〕17号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28号)要求,现将我市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三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省级国有企业担任二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任一子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我市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申请人应先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以下简称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职称管理模块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再按要求通过“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模块线上报名。填写《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平台。

三、选拔笔试

申请人须通过平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模块自行查看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审核人员可参加财政部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范围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5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在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3楼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方式)。

通过考试进入面试的相关事宜,由财政部另行通知。申报入选后培养时间、培养方式、学员管理及经费保障等相关事宜详见财办会〔2025〕28号文件规定(附件2)。

联 系 人: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傅延怿

报名咨询:23292273

(信息采集请根据平台内提供的电话咨询各区财政局)

附件:1.申请表

2.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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