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注协【2025】100 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99号令)的相关规定,由于本人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我会决定注销陈辉等13名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
鉴于注册会计师尹琳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
鉴于注册会计师金树敏已去世,注销其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