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天津会计
2025-09-11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津注协〔2009〕71号)相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76号)的文件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将组织开展2025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4年12月31日会员关系在天津市的非执业会员。2025年批准入会的非执业会员无需参加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年检时间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三、年检内容

(一)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非执业会员2024年度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入会的,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减半。以前年度学时不满足要求的,应于本次年检前多学补足。

(二)交纳会费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2024年度按每人100元标准交纳会费,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会费票据领取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需要开具票据的会员关注官网后续通知。

(三)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登记办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地地方注协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报中注协备案:

(一)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在申请入会时,上报虚假材料的。

(五)存在严重违反中注协职业道德守则的行为的。

(六)未通过年检和自行退会的。”

四、年检方式

  非执业会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微信小程序),或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系统)进行年检。


2025911


行业系统登录账号为非执业会员编号,会员可通过全科合格证号、身份证号(18位或15位)等信息,在行业系统中“会员服务”-“非执业会员编号查询”处进行查询。

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忘记密码或密码错误,可点击“找回密码”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果无法找回,请拨打中注协技术支持电话修改密码。

登录行业系统后,点击“年检申请”模块进行年检,年检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非执业会员年检操作说明》(附件)。

  五、年检结果和查询。

(一)年检合格。非执业会员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并交纳会费,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即为年检合格。

(二)暂缓年检。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可申请暂缓年检审核: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级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年检不予通过。非执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

1.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未按时交纳会费;

3.《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年检完成后,非执业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查询2025年(即2024年度)年检结果及个人历年年检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二)年检补检。2021年度至2023年度漏检的非执业会员,在已完成学时大于等于累计标准学时,且补交2023年度会费的情况下,可于本年一并补检。因系统设定,会员补检时,只可提请本年年检。在2024年度年检通过后,历年年检信息中会自动补充漏检年份的年检结果。

(三)会费减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育的女性非执业会员,请在“是否为女性当年生育非执业会员”处选“是”,并上传生育证明材料。生育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同等材料。其中相关隐私信息可做隐藏或加密处理,但需保留生育时间、母亲姓名等必要信息。提请成功后年检状态为待审核,市注协审核通过后,年检状态变更为“年检通过”。

联系方式:

中注协技术支持电话:010-88250337/0338

年检咨询电话:022-23399407

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22-23288062、23249020

会费咨询电话:022-2328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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