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注协【2025】50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38号)文件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组织开展了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截至2025年7月1日,有7名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师)未按要求申报材料。
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将作出如下处理:
1.未按要求申报材料的注师,应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注协〔2025〕22号)要求,于2025年7月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2.在限期内未申报材料的注师,市注协将做出暂缓检查的决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咨询电话: 23399407
附件:未参加2025年任职资格检查的注师名单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