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刘希梅等8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天津会计
2025-06-03

津注协【2025】38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令第99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财政部审核确认,刘希梅等8人(见附件)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执业。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汇总表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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