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基本要求对象:
天津市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或从事会计工作但未持有证书的人员。
学时要求:
初级/中级职称:每年至少完成90学分(1学分≈1学时)。
高级职称:可能需额外参与专业课题或高级课程(以财政局通知为准)。
截止时间: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购买流程图文说明
步骤1:进入天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点此进入>>),点击扫码页面的“购买继续教育”如下图
步骤2:扫码进入继续教育购买页面,选择2025年度,即可轻松购买。
步骤3:购买完成后,联系页面客服人员登记或者开通天津市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注意事项
政策变化:2025年若有新规(如学分调整、新增必修课),以财政局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建议提前完成,避免年底系统拥堵。
个人信息:确保平台注册信息与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一致。
保留凭证:保存支付记录、学习证明至少2年备查。